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数量:1,079,600 份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明》。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
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
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
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二)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二个等待
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190.35 亿
元或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9.98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行权比
例为 100%;若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148.35 亿元或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4.84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行权比例为 60%。
(“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 1,079,554.43 万
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03,921.99 万元。未达到 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等待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 1,029,900 股需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
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
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事项和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
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
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