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
大会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
问的股东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
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
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
发言不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
过 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过程中,股东要
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
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九、大会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十、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如有干扰大
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或法定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大会秘书处
目 录
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朝天门项目对外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各位股东、女士们、先生们: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渝”)系光大嘉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并表单位——上海雷泰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雷泰”
)的下属企业。光控兴渝
主要开发、运营、管理重庆朝天门项目。上海雷泰的基金管理人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控安石”)。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实缴上海雷泰份额占比约
控新业”)99.99%股权,光控新业持有光控兴渝 100%股权,光控兴渝
为满足朝天门项目运营、管理的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朝天门项目对外
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即:
(1)同意朝天门项目(指光
控兴渝)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3 亿元的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政策的经营活动(具体用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借款利率
为不超过 4.5%/年;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同时,光控兴渝还拟就本
次融资事项与金融机构办理朝天门项目房产抵押及项目相关租赁收
入质押等手续。
(2)同意公司为光控兴渝的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1.3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前述融
资及担保期限均以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且前述担保的生效需以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融资事项为前提。在不突破股东大会批准的融
资条件下,光控兴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融资替换。
光控新业将为公司向光控兴渝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光控
兴渝将参照市场担保费用水平,以年化 0.5%的利率向公司支付相应期
间的担保费用。上海雷泰及其下属企业同时向公司承诺:在公司提供
上述担保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上海雷泰及其下属企业不得进行
下列行为:
;
因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外融资后的余额超过了《公司章程》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时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
股东净资产值的 10%、被担保对象光控兴渝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等原
因,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后续实施需以
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融资事项为前提。在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均获得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光控兴渝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相关
法律文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办理融资及担保的
后续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光控兴渝概况
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00103084680241Y;注册资本:47,8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 3 号 2 栋 13 楼 11 号;法定代表人:袁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对重庆市渝中区渝中组团 F 分区 F20-2/02 号
宗地进行写字楼及配套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物业管
理 ;企业管理咨询;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推广宣传;
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企业营销策划;文化信息咨询;礼
仪服务;场地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控兴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6,770.65 324,452.23
负债总额 378,743.45 367,616.17
资产净额 -41,972.80 -43,163.94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983.51 4,904.75
净利润 -3,330.53 -1,191.14
光控兴渝主要开发、运营、管理朝天门项目。该项目位于重庆市
渝中区朝天门商圈核心区,地铁上盖物业,内设地铁 1 号线朝天门站
站厅,站台与项目无缝衔接,区位优势明显。项目分为一、二两期,
一期计容建筑面积 7.34 万平方米,包括 2、3、4 号三栋商业楼;二期
计容建筑面积 10.94 万平方米,包括 1 号公寓楼及两栋商业裙楼。项
目一期商业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开业,二期商业已于 2021 年 3 月
该项目商业部分出租率约 97.01%,
公寓部分出售情况良好。
(二)被担保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0703286181;注册资本:49,6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 3 号 2 栋 13 楼 10 号;法定代表人:李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投资咨
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
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农业技术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光控新业资信情况良好,其
持有、运营、管理的重庆朝天门项目运营平稳。光控新业为上海雷泰
持有 99.99%股权的子公司,且持有光控兴渝 100%股权。
光控新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6,762.01 136,765.05
负债总额 94,489.32 96,214.57
资产净额 42,272.69 40,550.47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6,992.13 -1,722.22
(三)上海雷泰的基本情况
上海雷泰持有光控新业 99.99%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持
有光控新业 0.01%股权,光控新业持有光控兴渝 100%股权。珠海安石
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石宜达”)实缴上海雷
泰份额占比约 65.31%;公司实缴上海雷泰份额占比约 34.69%。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安石宜达 38.5%合伙份额。
上海雷泰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44 28.46
负债总额 2,061.49 2,231.03
资产净额 -2,033.05 -2,202.57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5,376.05 -169.52
三、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及被担保对象:光控兴渝;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3 亿元;
借款利率:不超过 4.5%/年;
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3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
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融资及担保协议为准。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及光控兴渝等单位均尚未签订相关融
资、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光控兴渝是公司的并表企业,上海雷泰持有光控兴渝的唯一股东
光控新业 99.99%股权,且其管理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公司
为光控兴渝提供担保旨在保障朝天门项目运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其
持续稳定发展,从而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债权安全,且光控兴渝将参照市场担保
费用水平向公司支付相应期间的担保费用,后续公司也将分享该项目
运营产生的相关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光控新业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且上
海雷泰及下属企业向公司做出的“在担保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
不向项目公司股东或基金合伙人分配利润(收益)”等承诺能够进一步
保障公司的利益。
公司作为光控兴渝的实际控制人、光控安石作为上海雷泰的管理
人,能够对上海雷泰及光控兴渝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管控,保障其偿
债能力,公司对朝天门项目的运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
且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朝
天门项目对外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29.3 亿元(不包括公司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
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值的 58.34%,其中:公司对并表单位的担保总额
为 2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值的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