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4-062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2,000万元–3,80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亏损:11,791.43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200万元–2,40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亏损:10,399.73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30 元/股–0.0240 元/股 亏损:0.1470元/股
备注:本报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 1,603,788,916 股为基数。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
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下门店销售渠道,同步开展国内游业务。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带动下,游客接待
数量显著提升,旅游收入预计同比增长明显;同时,随着航班铁路运力的陆续增
加,现有食品业务同步稳健增长,公司整体净利润已逐步减亏。
司股权情形,因此受股价波动影响,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拟确认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2,547 万元(以 2024 年 6 月 28 日股份数及股价计算)。另,考虑公司及
公司孙子公司 2024 年 7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3 号)“对凯撒同盛给予警告,并处以 550 万
元罚款”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4 号)“对海旅饮品给予警告,并
处以 180 万元罚款”,本次预估区间已考虑此事项影响,具体以最终决定书为
准。该类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纠纷一案,该案件涉案金额 45,863 万元,要求支付借款利息预估 5,021 万元(以
借款本金 40,792 万元为基数)以及律师费 50 万元。考虑相关案件拟于近期或有
结论,但截至目前尚无法确认案件判决情况,本次预估区间已考虑该案件对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影响约 1,305 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如公司
胜诉,将不存在该部分影响事件。
四、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