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有效,本次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
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
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并同意
将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