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拟实施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并制定的《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洪云、曹卫强、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本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利于规范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其有效落实,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的内容。
洪云、曹卫强、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议。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合伙人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
人;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
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
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
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
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
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洪云、曹卫强、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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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