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 异议。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121)。
(三)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23)。
(四)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8.45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
,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11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36.9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六)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45元/股调整为8.40元/股。
(七)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40元/股调整为8.35元
/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102,176,652 股
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114,146,844 股扣除库存股 11,861,840 股以及因股权激励
计划注销 108,352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55,108,832.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上述权益
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8.40 元/股调整为 8.35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
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
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 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据此,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P0-V=8.40-0.05=8.35 元/股。
综上,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3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