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浙江东望时
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我们在充分了解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同时对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进行严格检查后,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
经历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提名陈高才先生、武鑫先生、
张宇佳女士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武 鑫
陈高才
娄 松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