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 对外投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10 2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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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4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公司”或“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拟与天
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
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金泰阁”)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
简称“合资公司”),开展电池材料再生利用业务。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
元人民币,其中智慧能源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持股比例 60%;天奇金泰阁公
司出资 8,000 万元,持股比例 40%。该合资公司由智慧能源公司控股,纳入智慧
能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于与天奇股份设立电池材料再生利用合资公司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与天奇股份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拟在新能源电池材料
再生利用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新能源车动力电池材料再
生利用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
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与天奇自动化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前 10 大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例为 60%;天奇金泰阁出资 8,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40%。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 拟签署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经营目的及投资双方出资安排
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池材料再生利用业务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进出
口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各方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智慧能源公司          12,000        60%     货币
  天奇金泰阁          8,000         40%     货币
   合计            20,000        100%    -
  (1)合资双方应根据上述认缴注册资本安排,以现金形式在同时间段根据
以下时间表和比例,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缴付:
在同一时间缴付合资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本;合资双方应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
完成缴付全部注册资本。
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2)延迟出资
除应当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外,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一方
支付自其应缴付日期起至缴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支付任何未来分期缴付金额;
权缴纳该部分出资额,同时对应调整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未缴纳出资额一方应
无条件配合进行股权调整。
     (二)合资公司治理
法行使表决权;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个月内举行,股东会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组织。
泰阁推荐 2 名董事。董事长由智慧能源公司推荐的 1 名董事担任,董事长担任合
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由天奇金泰阁推荐的 1 名董事担任。董事会应在合
资公司设立后第一年内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其后则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
议。
作,由 1 名总经理及 1 名副总经理组成,其中总经理由智慧能源公司推荐,副总
经理由天奇金泰阁推荐,均由合资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营管理委员会下设
各职能部门,其中财务部设部长 1 名,由天奇金泰阁推荐;设副部长 1 名,由智
慧能源公司推荐。
名监事。
  (三)客户市场
原则,独立自主的开展相关业务。
资公司可以在本地或异地投资新建产能。
  (四)合资期限
合资期限。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或任何附属协议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和/或合资公司因该违
约而直接遭受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合资双方有权批准的机构审议审批后,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智慧能源公司为富奥股份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致力于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
期运营和价值创造,为工信部颁布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
行业规范条件》的白名单企业。本次智慧能源公司与天奇金泰阁共同设立合资公
司,标志着双方在锂电池循环领域达成深刻共识,未来双方将以优势互补、互利
共赢为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在市场、资源、技术、人才等各方面优势,延伸布局
电池材料再生利用业务,打造动力电池低碳可持续的绿色产业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的,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本次合作顺利进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此合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
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及合作方将密切关注行业发
展趋势、政策导向,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合资公司赋能。公
司将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积极强化投后管理,助力合资公
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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