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
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披露情况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中石
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
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7 月 24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方为有效。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北京中石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7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张伟娜
电话:010-67860832;
传真:010-67860291;
电子邮箱:info@jones-corp.com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
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中石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本人签字。
的意见表决。
附件二: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
盖章
附注: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