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陈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
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
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