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4-05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
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51,338.25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
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新疆证监局关于对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周举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0 号)
(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责令改
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周举东先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
额 51,338.25 万元(不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符合规则 9.4.4(六):“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
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公司应当至少每
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
交易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资金占用事项改正进展
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已与周举东先生进行沟通,
督促其尽快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因公司原冻结周举东先生股票已被优先债权人拍卖,
其拟处置其名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用于归还欠款,相关资产权属情况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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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能处置用于还款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51,338.25 万元(不含利息)。
二、风险提示
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51,338.25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
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被网络司法拍卖的 9,504 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
关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猛龙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权
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提醒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