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暨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0 0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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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山市拜科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科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
据协议约定,拜科尔以 0 元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鞍山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鞍山恒隆”)24%的股权,公司将向鞍山恒隆出资 2,400 万元,履行实缴
出 资 的 义 务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生鲜”)三方签订了《合同主体变更协议》,根
据协议约定,拜科尔以 0 元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鞍山恒隆 24%的股权事项,公司
将指定沃生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主体,继续按协议约定履行后续工作。公司
按照鞍山恒隆公司章程规定已将 670 万元资本金汇入鞍山恒隆公司,该资本金作
为公司代沃生鲜支付;剩余的 1,730 万元未支付的资本金由沃生鲜继续履行支付
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然气配套物资、机器设备、天然气加气设备、成品油加油设备销售;机器设备租
赁;石油及天然气勘探;深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煤炭批发及煤矸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查,拜科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
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农林废
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转股前                 转股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鞍山市拜科尔科技有限公司      7,700.00    77%     5,300.00    53%
中科安华(北京)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2,400.00    24%
公司
合计               10,000.00    100%   10,000.00   100%
  鞍山恒隆的法定代表人荆岩松,同时为拜科尔的法定代表人,鞍山恒隆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受让主体介绍
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
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
果种植;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粮油仓储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
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进出口;
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包装服务;鲜蛋批发;鲜蛋零售;
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日用品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
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牲畜销售;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沃生鲜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一)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鞍山市拜科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吉林万方沃生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丙方为乙方全资子公
司,甲方指定丙方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主体。
  各方就合同主体变更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三方一致同意,由丙方整体承继《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乙方享有
 的权利及负担的义务,丙方可直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甲方主张权利,
 甲方不持异议。
    第2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已将 670 万元资本金
 汇入目标公司,该资本金作为乙方代丙方支付;剩余的 1,730 万元未支付的
 资本金由丙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第3条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对应的标的股权尚未交割,亦未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后续由丙方直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标的股权的变更承受
 主体。
    第4条 本协议生效后,即视为乙方退出《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承诺不
 以此向乙方主张或追究任何权利义务。
    第5条 后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股权变更需要根据企业登记机
 关的要求另行签订制式股权转让协议的,如与《股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约
 定不符,以《股权转让协议》和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6条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均签字并加盖各方
 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主要是为了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保护
公司在股权交易中的利益。本次交易的总金额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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