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3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林晓晴女士、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程茗浪先生。
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共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
元(含)。
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了林晓晴女士、陈俊超先生、程茗浪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理程茗浪先生。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下限 计划增持金额上限
(万元) (万元)
林晓晴 董事长 170 340
陈俊超 副董事长 165 330
程茗浪 董事兼总经理 165 330
合计 500 1,000
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
顺延实施。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施本次增持计划。
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 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等相
关规定。
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晓晴女士、陈俊超先生、程茗浪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