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 关于“飞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0 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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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飞凯转债”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8.25 亿元,期限 6 年。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凯转债”,债券代码“123078”,
初始转股价格为 19.34 元/股。
  二、“飞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飞凯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满足公司《募
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飞凯
转债”的转股价格。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飞凯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5.6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生效。
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凯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原 15.62 元/股调整为 15.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
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凯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原 15.56 元/股调整为 15.4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
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凯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 15.49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 日
起生效。
   四、“飞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具体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 1,978,140 股后的股本 526,679,84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4-090)。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 股 =42,134,387.76 元 /528,657,987 股 ×10 股
=0.797006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以 0.079700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本次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5.41-0.0797006=15.33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此,“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3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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