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而未列入激励对象名单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调整,并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