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所持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科技”)48.55%的持股比例,在安德
福能源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
源发展”)申请信贷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36.00
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关联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该关联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为联营
(公告编号:2024-072)。
企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安德福能源发展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为安德福
能源发展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
请人民币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并分别与苏州银行南京分行、中信
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苏州银行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
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过户费等)。
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次)为 3,93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截至公告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