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
围和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清算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围和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现补充相关信息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
股东身份,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竟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百春先生;董事任鹏飞
先生、高晓丽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笪良
宽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陈望全先生;监事姬自平女士、李纪刚先生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
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后续若有减
持计划,各方按照各自过入股份数量的持股比例确定额度并披露。具
体过入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过入福莱蒽特股份 持股比例(%)
数量(股)
合计 7,583,283 100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