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52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华都科技股 份公司
“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内部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
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新华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
网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
任的职务等事项。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