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或“公司”)聘请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东航股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5 号)核准,东航股份向包括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在内的 20 名发行对象发行境内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416,856,492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4.39 元/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相关股份的
具体锁定期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股)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
金有限公司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股)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3,416,856,492 14,999,999,999.88 -
除中国东航集团外,其他 19 名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 2,277,904,327 股股份
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解除限售。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参与公司本次发行的中国东航集团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38,952,16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33,883,040 -1,138,952,165 2,494,930,875
A股 13,480,635,753 1,138,952,165 14,619,587,918
无限售
H股 5,176,777,777 - 5,176,777,777
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
流通股 18,657,413,530 1,138,952,165 19,796,365,695
通股份合计
合计 22,291,296,570 - 22,291,296,57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徐志骏 夏雨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