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退 公告编号:2024-05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起始日为2024年6月14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
月4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35】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
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
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
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
期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
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14日起进入退
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
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与西南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
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
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
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
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
响后续股份转让。
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
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
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