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杭州长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
式。其中: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公司股份286,082,29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29%。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240,644,59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
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数:285,36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1%。
数:286,073,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数:44,717,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40%。
数:45,429,2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4%。
以上候选人全部当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以上候选人全部当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以上候选人全部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