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4 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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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 813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庆德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拟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
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 340.20 万份,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8.6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途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上海恺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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