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
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153,403,393.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划自主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共新增股本25,304,331股,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
露时的7,178,011,313股增至7,203,315,644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股本7,203,315,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据调整原则重新计算的分红比例已保留小数点后6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3,315,64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8946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2.6905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9789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9894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年 7 月 11 日开始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立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也应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届时请关
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
联系人:黄大伟
电话:0769-87892475
传真:0769-8773247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