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价格:16.50 元/股调整至 15.50 元/股。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04 日分
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从 16.50 元/股调整至 15.50 元/股。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06 月 18 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二)2024 年 0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6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06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07 月 0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07 月 0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价格从 16.50 元/股调整为 15.50 元/股,并按调
整后的授予价向 1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利 420,643,500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4 年 06 月 20 日实施完成。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P=P0-V=16.50 元/股-1.00 元/股=15.50 元/股
根据上述方法,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6.50 元/股调整为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6.50 元/股调整为 15.50 元/股。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本
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