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 爱建集团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4 20: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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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原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9803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0.7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爱建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爱建集团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1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除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人民币(含
税),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爱建集团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本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6.9803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
股或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595952978*0.02)÷1621922452≈0.0197 元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0.0197)+0]/(1+0)≈6.9803 元
/股。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0.75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在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6.9803 元/股后,按照本次
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 0.75 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0,744,524 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1.5 亿元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1,489,04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2%。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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