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5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93 新天然气 2024/7/2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的议案》,因交易对
方 WONG YIU KWAN(王耀昆)与鑫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
存在未决仲裁案件,公司近日收悉香港高等法院向 WONG YIU KWAN(王耀昆)
发出的禁止令,禁止 WONG YIU KWAN(王耀昆)转让共创投控 20%已发行股
份及其对应的资产且不得继续履行相关交易协议,除非香港高等法院的进一步命
令改变或解除该禁止令,该禁止令将持续有效至 2024 年 7 月 5 日,且香港高等
法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就该禁止令的申请做进一步聆讯。据公司了解,WONG
YIU KWAN(王耀昆)正在积极处理禁止令相关聆讯事宜。公司已在《关于对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
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上述未决仲裁,考虑到相关争议限于共创投控 20%已发
行股份及其对应的资产,公司认为对实现本次共创投控控制权收购交易的商业目
的没有影响。
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不受上述禁止令影响,股东合法有效行使表决权,
公司决定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时召开,原
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佳鹰有限公司已持有香港上市公司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控股”,股票代码:00228.HK)363,000 万股股份,约占
中能控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9.84%,为中能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并已委派人员
担任中能控股执行董事。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 61 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991-3376700
后续如有涉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