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冬先生和副董事长李海滨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
董事王强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4年7月4日上午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3,458,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9,510,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31,5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3%;
反对33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52,631,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31,5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3%;
反对33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52,631,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