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
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
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28,670 股 后的
转增 19,902,26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 119,942,26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
现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45 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生效。具
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56.69 元/股-0.9947154
金分红金额)(
元/股)/(1+0.1989430)≈46.45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 46.4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45,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
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