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变动及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4 18: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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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1 长城 06   债券代码:149571   债券简称:23 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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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2 长城 02   债券代码:149774   债券简称:23 长城 09   债券代码:14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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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2 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148   债券简称:23 长城 11   债券代码:148552
债券简称:22 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149   债券简称:23 长城 12   债券代码:148553
债券简称:23 长城 01   债券代码:148206   债券简称:24 长城 01   债券代码:148736
债券简称:23 长城 02   债券代码:148207   债券简称:24 长城 02   债券代码:148737
债券简称:23 长城 03   债券代码:148243   债券简称:24 长城 03   债券代码:148780
债券简称:23 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244   债券简称:24 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78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监事变动及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国信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于 2024 年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4-04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以及《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由于发行人董事会在 2024 年初实有 12 名董事,监
事会实有 4 名监事,根据发行人以上会议决议及公告,公司董事会成员在 2024
年度累计变动已达到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累计变动超过三分之二,并聘任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国信证券现就上述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 重大事项情况
   (一)发行人因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发行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并经发行人第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
监事会。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邓喻女士、孙献女士、
王章为先生、敬红先生、麦宝洪先生。
   独立董事: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陈红珊女士、林斌先生。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发行人 2023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周朝晖先生、祝建鑫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马
庆泉先生、戴德明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
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孙献女士、敬红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寅先生、马伯寅先生、顾文君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苗伟民先生、何美才先生。
  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发行人 2023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曾晓玲女士、许明波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经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
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二)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钟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周钟山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9 层
 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电子信箱:cczqir@cgws.com。
  (三)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简历详见相关公告。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监事
变动及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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