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名单中列示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
(三)公示方式: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龙星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员工可通过电话和当面问询方式进行
反馈。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
象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情况、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
信息。
(二)依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和《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
立董事和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
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