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0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杰夏”)
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向银行申请 2,700
万元的融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安徽杰夏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
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新
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