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拟变更部分章程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发起人迦南科技集
司由发起人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方亨志、 团有限公司、方亨志、方志义在原浙江迦南科技有限公
第二条 方志义在原浙江迦南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
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91330000683124669E。 91330000683124669E。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 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六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门委员会的运作。
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章程修正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
日止。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