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下午 13:30 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盈康一生大厦 19 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青
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由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召开和表决合法、有
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陈洁、罗进、邹殿新、黄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