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An K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安科技术”)及 China Ping An Insurance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平安海外控股”)合计持有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
系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LU)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623)上市)41.40%的股权。
根据陆金所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刊载的系列公告,陆金所股东大会批准其从储备的股份溢
价账中宣派及派发特别股息(以下简称“特别股息计划”),且合资格股东可以选
择全部以新股份形式收取特别股息(以下简称“以股代息”)。安科技术及平安海
外控股根据特别股息计划已选择以股代息,将合计收到陆金所配发的
时间)开始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据此,根据陆金所特别股息计划的
最终选择结果,本次特别股息派发完成后,本公司通过前述子公司持有的陆金所
的股权比例将上升至 56.82%,陆金所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陆金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定,
因安科技术及平安海外控股根据特别股息计划选择以股代息而导致其对陆金所
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超过2%,安科技术及平安海外控股须就所有已发行陆金所股
份及陆金所美国存托股份,和根据以股代息计划、2014年股份激励计划、2019年
绩效股份单位计划将发行的陆金所股份及陆金所美国存托股份(但本公司、安科
技术、平安海外控股已拥有的陆金所股份及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将发行予其的陆金
所股份除外),以及所有尚未行使的陆金所期权作出可能的强制性无条件全面要
约,以及就所有未归属的陆金所绩效股份单位作出适当安排(以下简称“强制要
约”)。强制要约的履行取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委任的上市委员会批准
陆金所作为特别股息发行的新股上市及买卖;以及,如强制要约触及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报告的资金量,则需完成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报告。
关于强制要约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安科技术、平安海外控股及陆金所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 联 合 发 布 并 刊 载 于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hkexnews.hk)的联合公告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