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
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胡卫升先生、鲁平女士、王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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