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4-062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收到债权人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仪器”或“申请人”)送达
的《关于申请法院对开元教育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开元仪器已向长沙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公告编号:20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
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
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公司严格督促相关方持续履行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
体的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由
“恒企教育的实际控
制人江勇及股东江胜
和中大英才的实际控
制人赵君、王琳琳及中
大瑞泽就避免同业竞
争的有关事宜作出下
列承诺:1、本次重组完
成后,本人/本合伙企
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
如本人/本合伙企业或
资 产 江胜;江勇;王
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
重 组 琳琳;新余中大 关于同业竞争、关
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 2017 年 03 月 28 正常履行
时 所 瑞泽投资合伙 联交易、资金占用 2099/12/31
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 日 中
作 承 企业(有限合 方面的承诺
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
诺 伙)
;赵君
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
/本合伙企业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
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
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3、本人/
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
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合伙
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损失。”
“江勇、江胜作出下列
承诺:本次重组前,本
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
/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
业(如有)与拟注入资
产恒企教育之间的交
易(如有)定价公允、
合理,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在本次重
组完成后,本人/本合
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
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
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
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
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
关于同业竞争、关 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
江胜;江勇 联交易、资金占用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2099/12/31
日 中
方面的承诺 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
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交易
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
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本人/本合伙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人/本合伙企业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
的损失。”
“赵君、王琳琳、中大
瑞泽作出下列承诺:本
次重组前,本人/本合
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
企业控制的企业(如
有)与拟注入资产中大
王琳琳;新余中 英才之间的交易(如
关于同业竞争、关
大瑞泽投资合 有)定价公允、合理, 2016 年 08 月 16 正常履行
联交易、资金占用 2099/12/31
伙企业(有限合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日 中
方面的承诺
伙)
;赵君 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在本次重组完
成后,本人/本合伙企
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
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
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
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
/本合伙企业及本人/
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
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
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
相关内部决策 批准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交易
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
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本人/本合伙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人/本合伙企业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
的损失。”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
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预重整申请被受理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预重
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也存在
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文件。如
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
关工作。
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公司 2023 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4.1 条第
(九)项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
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
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
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