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34,699.87元结转至下一年
度。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4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额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总额相
应调整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9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咨询联系人:高峰
咨询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