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3 19: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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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
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中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4),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7)。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触发值为 256.2 亿元,目标值为 366 亿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2815 号,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
收入为 342.73 亿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93.6427%,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系数等于 0.6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4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9.3697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另,因 24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5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等于 0.6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4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6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前述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 159.369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159.3697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
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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