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
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
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
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杭州华英的经营
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杭州华英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之签字页)
叶金鹏 王火红 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