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 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 公 司 总 股 份 为
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00,403,516股。
通过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其 中 : 通 过现 场 投 票的 股 东 及 股东 授 权 代表 1 人 , 代表 有 表 决权 股 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 数 票 数 票 数
(%) (%) (%)
A 股 37,747,047 100 0 0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审议结果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 数 票 数 票 数
(%) (%) (%)
A 股 281,947 100 0 0 0 0
关联股东持股合计8,243,593股,其中,关联股东黄笑容持有公司股份
有公司股份2,174,000股,以上股东作为本次审议事项的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张琦、吕荣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