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3 00: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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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长、董事兼总裁叶湘武先生及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毕元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
叶湘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职务,辞职后公司将另有任用;毕元女士因个人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公司将另有任用。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叶湘武先生及毕元女士的辞
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叶湘武先生及毕元女士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持有公司 120,857,486 股股份,毕元女士持有
公司 304,300 股股份。叶湘武先生、毕元女士将继续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叶湘武先生、毕元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张莉女士代行董事长及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全体董事同意董事张莉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
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董事长职责
的期限自推举之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6-7320908
  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三、关于补选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公司目前在任董事 5 名,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
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魏青杰先生(简历附后)和叶高
静女士(简历附后)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叶高静女士担
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以上补选董事事项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上述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一)聘任公司总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提名,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青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魏青杰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学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马学红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魏青杰先生及马学红女士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尽快从石药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辞职到岗。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简历:
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曾任华北制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华北制药
河北华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华北制药奥奇德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制剂分厂厂长,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获“河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2 年获“河北省有突出
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制药企业基于新版 GMP 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获第
十九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2012 年度《新型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制剂生产线的开发》获河北省医药行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第一名;2012 年度《新
型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制剂生产线的开发》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第一名。
  魏青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富勒顿分校获得国际商务学士学位;美国加州 La Verne 拉文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历任美国 Bio Pharma 生物制药办公室经理;美国 Vivo Script 帷幄生物制药
业务主管;上海景秀生物负责人。现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叶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股东叶湘武先生系父女关系外,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叶高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税务经理;河北中润
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石药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高级总监。
  马学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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