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4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披露日总股本
金96,117,076.4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若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
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依照
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相应调整。
致。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5,137,71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1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蔡晓宝、何晓珂
咨询电话:010-62182656
咨询传真:010-62185097
咨询机构:公司规划证券投资部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