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22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
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4-015 号公告);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320,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温涛、柳国超
咨询电话:0536-2098008、2098017
传真电话:0536-209802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