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出资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2 22: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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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资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动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
股东出资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349,55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85%。
   ?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满江红基金”)本次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让不违反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所
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等相关承诺。
   ? 满江红基金本次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满江红基金”)的《关于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
分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让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出资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汇礼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重庆汇礼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
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汇”)、重庆汇礼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汇礼一号”)、重庆汇礼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汇礼二号”)与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产投”)签署
《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份额转让协议(一)》”),拟向吉利产投转让其所持有的满江红基金合
计 29.9387%财产份额,其中,江河汇拟以 76,200.00 万元转让 19.8675%财产份
额,汇礼一号拟以 12,700.00 万元转让 3.3113%财产份额,汇礼二号拟以 25,927.00
万元转让 6.7599%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合计 114,827.00 万元。
   (二)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聚力展业叁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
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产业集团”)、嘉兴聚力展业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力叁号”)与吉利产投签署《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二)》”),
拟向吉利产投转让其所持有的满江红基金合计 21%财产份额,其中,两江产业集
团拟以 49,169.74 万元转让 12.8195%财产份额,聚力叁号拟以 31,376.52 万元转
让 8.1805%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合计 80,546.26 万元。
   此外,2024 年 7 月 1 日,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科技”)
与重庆江河顺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顺遂”)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吉利科技向江河顺遂转让江河汇 100%股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间接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于一揽子交易,二者互为前提、同步实施。
   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聚力叁号、江河汇、汇礼一号、汇礼二号不再持
有满江红基金的财产份额,两江产业集团持有的满江红基金财产份额为
   二、转让前后控股股东的出资结构
   (一)本次转让前,控股股东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本次转让后,控股股东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伙人的变更。
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控股股东仍为满江红基金,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满江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相关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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