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露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
示期内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分、子、孙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
其分、子、孙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对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
意见如下: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部分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