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资料,并经监事会充分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事宜的意见,董事会结合相关意见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审议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
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监事华玉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
半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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