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4-4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分配预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79,884,2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1 元 ( 含 税 ) , 共 计 需 派 发 红 利 85,787,262 元 , 结 余 的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
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9,884,2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01
室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胡楠楠
咨询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电话:0551-6577100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