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度末总股本
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034,79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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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
咨询联系人:商红、陈艳艳
咨询电话:0830-2796924
传真电话:0830-279692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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