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本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
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
(78,270,409.40 元=782,704,094 股*0.1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金额将小于 0.1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
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0.0993541 元/股
=78,270,409.40 元/787,791,994 股)。依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股票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3541 元/股。
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
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
咨询联系人:熊坦、邱保华;
咨询电话:020-83909300;
传真电话:020-83909222。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