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02 20: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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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 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议室)。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7名,代表股份12,901,6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2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9,487,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13,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071,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2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5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92,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1,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871,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4%;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2,871,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4%;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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